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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院收款业务的说明(2022年5月13日更新)
发布时间: 2018-05-29     文章作者:     发布人: 吴玮     访问次数: 3132

1.我院为市属事业单位,根据财务收支两条线要求,学院收入必须缴入市级财政专户,因此学院无自有账户。

2.非税收入账户信息如下:

账户名称:苏州市市级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

号:504058193068

行: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

3.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要求,我院非税收入收款流程为:

1)经办人提供收款金额、收款依据、付款方全称及联系手机号

2)财务处根据经办人提供的信息开据“非税缴款通知书”(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);

3)付款方凭“非税缴款通知书”缴款,缴款时备注中注明“非税缴款通知书”右上角的缴款识别码,并留存汇款凭证

4)缴款完成并到款确认后,凭付款方联系手机号至“电子票夹”获取电子发票,“电子票夹”通过“非税缴款通知书”扫码进入;

5)财务处每月初在财务处网站公告栏公布未缴款及过期作废“非税缴款通知书”清单。

注:如汇款方在未开据非税缴款通知书”的情况下先行汇款,则须向财务处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。

4.财务处收费工作联系人为吴会计,联系电话0512-66552713